虹口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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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虹口区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违规发放奖励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四人在发放动迁工作专项费用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并未报上级公司审批,在领取年薪的前提下,仍多次领取兴城物业公司发放的奖励费,共计人民币15.8万元。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于案发后主动退回。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东威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7月至9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卢建平、药品化妆品安监科副科长于锐、凉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吴东威、副所长杨龙英等4人,分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中华牌香烟及茶叶等礼品礼金。吴东威、卢建平、杨龙英、于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8/u1ai85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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