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党纪法规 >正文

虹口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0

  日前,虹口区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违规发放奖励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四人在发放动迁工作专项费用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并未报上级公司审批,在领取年薪的前提下,仍多次领取兴城物业公司发放的奖励费,共计人民币15.8万元。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于案发后主动退回。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东威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7月至9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卢建平、药品化妆品安监科副科长于锐、凉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吴东威、副所长杨龙英等4人,分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中华牌香烟及茶叶等礼品礼金。吴东威、卢建平、杨龙英、于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8/u1ai85483.html

上一篇:和平区: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下一篇:上海市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