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织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网
“经查,李某某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私自占用旧村部为其子修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定西市陇西县纪委监委对村干部李某某在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
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有力监督执纪护航乡村振兴。
针对部分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数额不准、责任不明等管理风险隐患,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17个乡镇,紧紧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财务管理审计等四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自查完成整改相关不规范问题226个。
为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建立村级公权力联合督查机制,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采取联合监督、交叉检查等方式,着力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风腐问题。通过联合监督,发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账面数与调度表数据不一致、村集体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不规范、重大事项管理和资产运营不规范等3类14个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线索8件,查处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紧抓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三资”事务公开清单、小微权力清单、正负面清单,明确“必须为”和“不准为”的界限,加强“三资”核算管理,印发《陇西县“三资”管理文件汇编》,推动修订完善《陇西县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4项,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划定红线、底线。(供稿 朱红霞 编辑 达小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3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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