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牵住典型案件“牛鼻子” 做好警示教育“大文章”
“蒋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这是今年初阜阳市颍东区纪委监委发出的一份处分决定。围绕该起案件,颍东区纪委监委在蒋某某的原单位,组织开展“三会三书两公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牢牢牵住典型案件“牛鼻子”,切实做好警示教育“大文章”。
三会环环相扣,让党员干部受触动受警醒。“三会”,即案发单位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联系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推动案发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深入剖析反思。一名参会干部说:“三场会开下来,环环相扣,信息量很大。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活生生的,看到蒋某某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总让人想到自己能否避免,从没受过这样直抵心灵的警示教育。”
书信真诚忏悔,让受教育者受震撼受洗涤。“三书”,即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审查调查对象忏悔书(忏悔视频)、审查调查对象向党组织(所在单位)、继任者(身边同事)、家庭成员撰写的“三封书信”。“后悔没有严格要求,痛恨自己忘了初心,丢了根本,没有守住防线……”蒋某某在书信中追悔莫及的话语,流露出对过往违纪行为的悔恨和对组织、对家人的愧疚。违纪违法案例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颍东区纪委监委通过系统整理、充分利用三封书信,摘选部分忏悔书信和案件剖析下发至各单位,用好用活反面教材,让大家自觉“校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公开严肃认真,让社会公众感受公平正义。坚持典型案件“两公开”,即向党内公开有关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开整改情况。一方面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执纪审查过程,倒逼纪检干部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确保“一案两报告”落到实处,倒逼案发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针对蒋某某案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案发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清单台账,明确措施,对账销号。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查落实情况。目前,一部以蒋某某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警示教育片正在紧锣密鼓制作中。
下一步,颍东区纪委监委将以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案件资源,结合本区实际,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为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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