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要闻 >正文

林芝市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旁听王锦河案件宣判现场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

  近日,林芝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委机关干部63人旁听自治区交通厅原副厅长王锦河案一审宣判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宣判现场气氛庄严,法官将王锦河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非法持有弹药;违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等案情进行介绍。法院一审依法判决王锦河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通过旁听王锦河案宣判,使广大党员干部直面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真切感受到法律法规的威严和触犯法律的惨痛教训。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教育形式非常有针对性,接触现实中鲜活的案例,能更深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不仅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更对组织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清白做人。

  下一步,林芝市纪委监委将继续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宣判,让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达到“参加一次,警示一片”的效果。(林芝市纪委监委 吴博文/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yw1/63595.jhtml

上一篇:昌都市纪委监委:组织理论测试 全面检验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下一篇: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学通报 严密防范促落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