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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协作凝聚监督合力 昆明市出台办法激活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履职动力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通过构建‘7+N+1+X’工作模式,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市直单位机关纪检监督有效衔接贯通,实现力量整合、业务贯通、监督联动,建强市直单位机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力量。”日前,《昆明市市直单位机关纪委联动协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在解读《办法》时表示。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以《办法》推动监督力量整合,着力打通市直单位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目前市直单位机关纪委普遍存在人员少、事务多的问题,‘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错误观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聚焦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监督检查室(7)+派驻(出)机构(N)+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1)+对应监督联系单位机关纪委(X)”联动协作模式,将全市82家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纳入市纪委监委“7个党建业务协作单元组”统筹联动,各级监督力量在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责的同时,服从协作单元组工作安排,推动市级监督力量横向贯通、同向发力。

  除“一盘棋”构建联动协作共同体外,《办法》还以“互惠式”联动有机补充监督力量,如在开展联动协作时,遇到工作量大、时间较紧,力量不足时,协作单元组和市直单位均可提出,结合实际补充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合力双向联动、双向奔赴,让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此外,《办法》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清单,运用会商研判、“联合式”“交叉式”监督检查和“双随机”“常态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方式,并对应协作单元组成立7个审理小组,每年开展1次案件质量评查,“点、线、面”贯通监督业务,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与机关纪委联合监督机制,有效衔接贯通监督检查室统筹联动、派驻机构“探头”监督、机关纪委“贴身”监督作用。

  “过去,机关纪委书记大多是兼职的,对自身身份认同感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如今有了履职清单,他们就能照‘单’办事,职责清晰了,履职积极性也高了。”昆明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说。

  据悉,该市还将通过以案代训,加强对机关纪委业务督促指导的同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联动、谁负责”的原则,对参与协作的机关纪委干部进行“帮带练兵”,不断提升机关纪委书记运用理论、把握政策、规范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提升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履职能力,能够有效弥补市直单位机关纪检工作的‘空白点’。”昆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协作联动为契机,加强对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的监督指导、实战训练、工作支持,以及监督执纪问责各工作环节全流程指导,推动市直单位机关纪委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杨洋 吕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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