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石棉县:“室组地”联动预审 严把案件质量关
“祝某某案的事实证据材料不够充分,缺少部分证人证言,还需要重新补充证据……”2024年4月底,雅安市石棉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在对蟹螺乡某村委会副主任祝某某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一案进行预审后,室主任刘罡指出了案件存在程序手续不够规范、证人证言不充分的问题。
乡镇办案力量薄弱、专业素养不高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的瓶颈。近年来,石棉县纪委监委将审理关口前移,建立“室组地”联动预审机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在处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时,我们发现有的乡镇纪委在调查过程中程序手续不够规范,在证据收集、金额认定上不够准确,对违纪违法所得金额存在未经多方核查就一笔带过的情况。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阮洪亮说。
如何提升乡镇查办案件质量?石棉县纪委监委组织审理、案管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建立“室组地”联动预审机制,针对乡镇承办的案件,在审查调查阶段由委机关1名分管联系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对乡镇(街道)办理案件进行预审把关,把问题解决在前端,严把案件质量关。
“在蟹螺乡纪委承办的祝某某案中,祝某某在谈话中主动交代在江坝村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时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1万余元,但具体金额是否如其所说,需要多方走访,采集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阮洪亮说。
石棉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联动预审机制,对乡镇(街道)办理案件预审把关。(潘虹 摄)
针对预审反馈的问题,蟹螺乡纪委重新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先后走访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群众、为该项目提供原材料的供货商及五金店等,共采集证人证言32份,形成证据闭环。最终查清祝某某实际套取金额为29381元,与其在谈话中所称的“10000余元”相差近3倍。“协同联动预审,是前期的审核把关,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学习的平台。以后查办类似案件时,我们更有经验了。”蟹螺乡纪委书记说道。
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基层并非个例,石棉县纪委监委通过联动预审“问诊”,“室组地”碰头研判,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制作、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对立案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前置性审核把关,既能全面梳理、准确了解案件事实,又把高质量要求植入案件查办全过程,避免出现“瑕疵案”等情况,以高质量审理倒逼高质量办案。
2024年以来,石棉县纪委监委通过启用联动预审机制开展案件审查69件,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案件要办好,不仅要注重实体公正,还要注重程序公正,二者兼顾才能办成铁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案件质量提升,通过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预审,‘审’‘纠’同步,全方位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案件质量,把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差的‘火候’补起来。”石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作者:潘虹)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10/18/9d5b34acad524ef39825fb85a0d139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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