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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点题监督"算好小区公共收益"明白账"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现在小区的公共收益全都公示出来了,每一笔资金收入多少,用在什么地方,都一清二楚。”近日,永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市江南街道丽州一品小区,在对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回访时,得到了业主李阿姨的积极回应,她表示通过治理,大家对这项“家底”的使用管理很放心。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近年来,部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愈加突出,物业费、停车费、租金等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况“不明不白”,一笔笔“糊涂账”逐渐演变成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对此,永康市纪委监委强化问题导向,将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纳入2024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有的放矢开展“点题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摸清底数、找准症结,自今年5月专项治理启动以来,永康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建设局组建调研组,深入该市各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掌握住户对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意见与需求,并重点聚焦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家底”不清、收支使用不规范、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在该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市建设局第一时间开展住宅小区“清产核资”行动,“一区一册、建档立案”,快速完成全市178个住宅小区的“家底”排摸并录入“浙里物业服务平台”,做到填报率100%、公示率100%,并引导小区业主通过“浙里办”查询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加强群众监督。据统计,该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纳入监管的金额共计1209.97万元。

  “这个小区上报的数据信息与业主反映的情况不一致,要进行核查。”“相关收益情况也要向群众反馈,让大家及时了解。”针对数据录入情况,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近身”优势,通过现场抽查、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缴存记录明显异常的小区进行核查,坚决纠治数据核查造假歪风。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125个小区的实地核查,自查问题整改率达92.8%,系统信息核查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该市紧盯公示率,引导各住宅小区在楼栋出入口、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资产、资金清单、收益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等信息,接受小区业主监督,确保业主知情权。

  针对走访中业主普遍反映的资金账目管理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借鉴农村“三资”代管模式,指导市建设局探索实行小区公共收益“业财代理”,即由第三方农商银行代管小区业委会财务,通过厘清资金账、程序账、监管账,实现票据审核、公告、保存等财务关键环节的重塑与优化,推动实现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协同共治,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模式,确保收支透明。目前,已有15个住宅小区纳入市农商行“业财代理”,实行财务收支明细挂网公开。

  此外,为强化监管力度,永康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建设局完善监督方式,制定出台《永康市住宅小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永康市住宅小区“业财代理”操作办法》,鼓励各小区将公共收益管理条款写入小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持续规范和改进公共收益管理工作。

  “大到24万元的监控工程款,小到18元的小额支付,每笔资金需要经办人、业委会、监督小组等多方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我们对小区资金的来源与去向很清楚、也都很放心。”据该市丽州一品小区某业主介绍,小区成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小组,由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从问题线索抓起,对专项治理期间收到的信访投诉进行分类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提升整改实效。目前已对1人作出政务警告处分,2人被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小区公共收益关系着广大业主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靶向纠治,持续跟踪问效,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永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永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408/t20240806_22672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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