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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促进担当作为 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如何压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破解不敢、不愿、不会监督问题?多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如果发现不了问题,说明我们纪工委同级监督不到位”

  今年6月,曾任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榆林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张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张某的主要问题是在项目承揽、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

  专案组组长、新抚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帅介绍,被留置后,张某曾说“当时缺乏对我的监督,他们有时候只是对我进行提醒,应该及时制止我”。

  “他这么说是在给自己开脱。在‘一把手’任上时,他其实是不愿意接受监督的。”刘帅说,“他先后在多个单位担任‘一把手’,对他的评价都是‘性格强硬’。”

  曾和张某共事半年多的榆林街道纪工委书记李玥明说,“他事多,会也多,别说开展日常监督,就算是日常请示汇报个啥事,他都经常以忙为借口推脱。”案发后,李玥明及其同事深受触动,“我们也在反省反思,对他的同级监督确实不经常也不到位。”

  张某案后,该区出台新规,要求街道纪工委发现同级党工委“一把手”的问题线索或者情况反映,必须直报分管案件工作的区纪委副书记。分析研判后,有初核价值的,交案件监督管理室转监督检查室查办;暂不具备初核条件的,由区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形成谈话记录存入其廉政档案。

  今年6月底,该区纪委监委向榆林街道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加强同级监督及财务管理,开展以案促改。

  “现在想通了。发现啥问题当面指出来,是为了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出现更大的问题。如果发现不了问题,说明我们纪工委同级监督不到位。”李玥明介绍,榆林街道正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深化以案为鉴,围绕张某案暴露出来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财务管理混乱等方面问题开展自查。

  “组织上信任我、理解我,我心里就踏实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人举报。”再次回忆起去年被市纪委监委谈话时的心情,山东省邹平市西董街道纪工委干部张兰兰记忆犹新。

  “举报人李某反映,张兰兰包庇村干部,压案不查。”邹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中琦介绍,市纪委监委收到李某的举报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到西董街道查看案卷资料,向张兰兰等街道干部询问事情经过,并和李某本人谈话核实情况。

  李中琦正是核查组成员。据他介绍,李某此前曾到西董街道纪工委反映夫村征地补偿相关问题,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李某向李中琦承认,他举报张兰兰的真实目的,是向纪委施压。“他觉得如果纪工委干部被举报了,上级纪委肯定重视,有可能给村干部更重的处理,重新分配补偿方案。”李中琦说。

  一个月后,邹平市纪委监委核查组作出核查结论:张兰兰在处理李某反映问题中,没有干扰问题线索核查,不存在故意包庇问题。

  核查结论批复后,核查组再次来到西董街道。在纪工委办公室,李中琦向一众街道干部说明了组织调查结果:“此前有群众反映张兰兰同志的一些情况,组织上已经查清了。张兰兰同志是被诬告的,我们今天专门来为她澄清正名。”李中琦还找来张兰兰谈心,告诉她只要按正常程序尽心工作,组织上就会为她撑腰。

  张兰兰坦言,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感到憋屈,开展监督有点瞻前顾后。“组织上信任我、理解我,我心里就踏实了。”卸下包袱的张兰兰干劲十足,牵头负责西董街道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推广应用。70个行政村、上万条公示数据的录入核查工作,每看一遍就得花两三天时间,但张兰兰总是不厌其烦地挨个点开、反复核查。

  在张兰兰看来,信任就像金子般宝贵。“组织上信任我,把平台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我就得干好。我们街道工作都是面对群众,把平台建得好用管用,群众愿意点开平台看数据、参与监督,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

  “人在事上练,自己得在实践中琢磨、摸索”

  今年4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何晓娟接到领导交办的问题线索:其派驻监督单位一名干部涉嫌违纪。

  城关区是兰州市的中心区,监督对象多,熟人社会关系复杂。何晓娟坦言:“我们经常去派驻监督单位检查、谈话,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感到有点抹不开情面。”

  虽然此前参加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也翻看学习了不少业务书,但遇到现实问题,何晓娟还是感到茫然。“从培训到实践,很不一样。看着问题线索,不知从何下手。”

  就在何晓娟顾虑重重之际,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庆来找她谈话。徐庆和她分享自己借调参与重要专案的经历,告诉她“干纪检监察工作,那就得铁面无私。”

  那段时间,徐庆经常和何晓娟谈心谈话,手把手教方法。在其耐心指导下,何晓娟转变心态,很快吃透案情,找到了谈话突破口。“我是代表组织去和他们谈话,不是代表我个人。我们依规依纪依法指出问题,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何晓娟对办案工作有了新领悟。

  短短几个月,何晓娟已经先后参与主办10起派驻监督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人在事上练,自己得在实践中琢磨、摸索。现在我觉得自己在办案上是入门了,拿到一个问题线索,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作者:周振华)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9月18日第1版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2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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