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采丨迎难而上 勇往直前
图为吕格林(中)在某绿化工程项目所在地就一起城市绿化工程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查看。吴天雄 摄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审查调查联动协作优势,高质高效处置每一起问题线索……”
“一定要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把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日前召开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讲评会,该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吕格林对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并分享了自己从事审查调查工作的心得体会。
自2017年底从琅琊区人民检察院转隶到区纪委监委,吕格林一直奋战在审查调查一线。他善于学习、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2年9月,吕格林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
“没有攻不下的‘娄山关’,没有啃不动的‘硬骨头’”
在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吕格林没少遇到难缠的“硬茬儿”,但他坚信“没有攻不下的‘娄山关’,没有啃不动的‘硬骨头’”。
2018年5月,吕格林牵头办理区监委成立后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审查调查对象张某某在琅琊区东门街道和琅琊区城管执法局(市容局)任职期间,多次被抽调参加房屋征迁工作,并任房屋征迁工作组组长。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编造虚假租赁协议、虚列附属物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同时违规对不符合安置政策的拆迁户进行房屋和人口认证并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查办初期,张某某错误地认为自己已经退休了,组织不应该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因此对审查调查产生了很强的抵抗情绪,企图通过交代部分自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纪问题蒙混过关,对其违规帮助他人获取安置房的违法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并以“符合相关政策”为由进行狡辩,内审工作一度进展缓慢。
为了化被动为主动,吕格林决定从外查工作中寻找突破口。他带领办案人员对张某某所在工作组的全部征迁资料逐一过筛,终于在拆迁户赵某某与他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中发现了“端倪”。赵某某与他人签订的两份《房屋转让协议》落款日期为同一天,且协议内容和排版如出一辙,更为蹊跷的是,协议中连最基本的房屋转让价格都没有。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赵某某很快交代了其通过签订虚假房屋转让协议骗取安置房的事实,并如实交代了张某某收受他人财物、为不符合安置政策的拆迁户进行房屋和人口认证的违法犯罪事实。至此,张某某滥用职权的违法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为确保首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质效,吕格林主动与司法机关协调对接,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对张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等进行同步审核。同时,他与张某某进行深入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政策感召下,张某某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补偿款的犯罪事实。该案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获得司法机关一致认可。在一审判决中,张某某因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即使压力再大,也绝不退缩”
“伞不除、网不破,则黑难净、恶难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有的涉及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办案干扰多、阻力大。即使压力再大,也绝不退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吕格林以不信邪、不服输的劲头在“打伞破网”一线迎难而上、勇往直前。
2020年初,吕格林带队核查一起“保护伞”问题线索。被核查对象丁某是一名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历和刑侦经验的老警察,不仅熟悉办案流程,而且心理承压能力强。在被问及张某某涉黑组织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未及时进行刑事立案的原因时,丁某分别以受害人不愿做伤情鉴定、证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为由,似乎把问题解释得“滴水不漏”。
事实果真如此吗?吕格林对照张某某涉黑组织卷宗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发现丁某在办案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全面收集证据,而且在案件定性问题上没有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致使应当进行刑事立案的案件未能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与此同时,在另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中,吕格林还发现了丁某违规办案和违规查询公民信息并提供给他人等问题。至此,案件调查取得重大突破。最终,丁某因违反办案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都是大事”
吕格林出生在农村、工作在基层,长期与群众打交道的经历,厚植了他为民执纪、为民服务的情怀。面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他痛心疾首、嫉恶如仇;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心急如焚、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2022年,琅琊区纪委监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滁阳街道某村干部侵占群众土地征收补偿款。由于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涉及征迁的地块较多,加之部分原始账目遗失,核查工作陷入僵局。
征地补偿款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为了尽快查清事实,吕格林决定发挥协作区办案能力强的优势,带领第一协作区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第一时间调取涉及该案的账目,并多次实地走访村民,了解被征迁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等情况,作为对遗失材料的补充。通过逐一比对核实,最终还原了被征迁地块的真实情况。在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村民小组会计聂某某通过虚报土地征迁面积骗取补偿金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首次谈话时,聂某某辩称是因为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对统计上报面积,但在核查组出具的一份份证据材料面前,聂某某彻底放弃抵抗,如实交代了侵占集体资金的事实。最终,聂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通过虚报土地征迁面积骗取相关补偿的问题被查实,并因犯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至此,这起跨越时间久、取证难度大的基层“微腐败”案件得以圆满办结,被侵占的10余万元资金也被悉数追回。该案也成为琅琊区首例未对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而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定罪的职务犯罪案件。
吕格林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都是大事。”
有一次,吕格林带队核查扶贫领域的一起问题线索。举报人侯某多次反映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侵吞该村贫困户的扶贫资金。但是经过核查,该村的扶贫资金均以打卡形式发放,且村干部不直接经手扶贫资金,侯某反映的村干部侵吞贫困户扶贫资金问题不属实。
但是,核查过程中,吕格林发现,侯某一家确实生活困难,老伴瘫痪,儿子残疾。于是,吕格林主动对接协调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调取侯某的低保申报材料和所有生病花费单据。经了解,2018年7月后,因低保政策调整,侯某已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但因侯某未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情况,致使其低保一直未能办理。吕格林帮助侯某按照最新规定要求准备完善低保申请材料,并陪同侯某到相关部门递交材料。最终,侯某顺利办理了低保手续。2019年春节前,侯某领到了低保金。他专程来到区纪委监委,紧握着吕格林的双手,感激地说:“纪委监委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大好事,为我家解决了大问题。这一切都得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党的好干部!”(吴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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