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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诬告陷害 狠抓澄清正名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感谢组织查清真相,还我清白,我也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继续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近日,一场澄清正名会在汝州市公安局召开,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李某某感慨道。

  此前,刘某某不断在网络平台发布汝州市公检法机关相关办案人员李某某等制造冤假错案、包庇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问题视频,累计点赞量12000多次,转发量1800多次,评论800多次,使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严重质疑。经查,刘某某因对2018年该市司法机关查处其犯罪问题不满,刑满释放后捏造相关视频在网上恶意传播。2024年3月,刘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后,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为相关办案人员澄清正名。

  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健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清风汝州”微信公众号公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网站和来信、来访地址,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同时,对2021年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重点分析已查否问题线索、重复或异常检举控告,综合研判检举控告人动机、目的和反映问题内容、方式等,认真筛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截至目前,共起底研判线索550件,认定疑似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0条,已办结2件,判处有期徒刑1人。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诬告陷害,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结合澄清对象本人意见,综合运用书面、当面、会议等多种形式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帮助他们消除顾虑、轻装前行。截至目前,已为10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薛亚楠)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07c05a4eb0c94bbf9b47941c405bd5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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