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要闻 >正文

巡察故事|敷衍验收换来“一纸处分”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此前,凤山县委第二巡察组到三门海镇央峒村开展常规巡察时,收到群众反映该村村委民委会原主任何某某在任职期间,对本村实施的村部公共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在未按照施工合同完成工程量的情况下全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在收到问题线索后,巡察组随即下沉一线实地核查。

  

  “《央峒村村部公共服务中心附属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实施项目为硬化700平方米的场地、打造8.6米文化宣传栏、搭建1个活动戏台、拆除105平方米的活动室以及场地整体抬高0.5米。原定的戏台为什么没有搭建?”巡察组到央峒村村部实地核验项目建设情况后随即提出疑问。

  

  “当时是由时任的村主任何某某负责村民委经费开支与管理,换届以后很多班子都退休了,至于为什么没有做完工程量就付款我们也不太清楚。”现任的村“两委”干部回答道。

  

  “央峒村一共实施了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和附属工程两个工程,但是只有综合楼验收材料,却分批次全额拨付了两个项目的工程款,这岂不是造成民生资金的流失?当中有没有存在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在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验收材料、工程款支付流水等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后,第二巡察组决定将该条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置。

  

  经查,2017年9月由某项目建设公司承揽三门海央峒村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以及附属工程两个项目并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价为55.1万余元。2019年8月,央峒村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竣工后就由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并在相关验收材料上确认验收通过。央峒村时任村民委主任在看到验收组对项目验收通过后,在未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核实的情况下,就将未进行验收的附属工程的工程款一并同已验收通过的综合楼工程款拨付给施工方,造成多付工程2.2万元的损失,何某某、黄某某均被立案审查。

  

  最终,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在项目未竣工验收的情况拨付结清工程款,何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央峒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在未了解项目竣工情况、验收情况下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支付附属工程工程款,违反工作纪律,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三门海镇人民政府及时送达多付工程款退款通知,要求施工方退回多支付2.2万元工程款,同时三门海镇人民政府开展村集体“三资”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干部能力,更好维护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2/gxjjw66c7074c-1928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巡察故事丨违规领取的评审费

下一篇:桂林: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