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两部门印发方案 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各类政策和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实际,聚焦基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

  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需求摸底排查;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兼顾已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构建救助服务网络,协同各方资源,丰富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为组织实施救助服务提供平台支撑;建立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服务类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记者高蕾)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15日 14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8/t20240815_227048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我国林草年碳汇量超12亿吨 居世界首位

下一篇:中巴建交50周年 务实合作成果丰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