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要闻 >正文

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规范审批流程 织密大额资金支出防护网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这辆车明明4月底就已经报废了,但5月的加油充值卡分配表显示,你们仍提交了油卡充值申请,请说明情况。”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城管委协同联动,对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处违规私用公油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查看相关台账,发现该单位疑似存在通过给报废车辆加油充值套取油料费情况,随即找到相关责任人了解情况。

  “我们单位用车比较紧张,一些性能比较好的报废车都还在用,一般直到车辆保险过期才停止使用。我们申报油卡充值时这辆车还没过保险期,没想到油卡申请过审时已经到保险期了。”排水工程管理处设备材料科负责同志一边翻出该车加油记录,一边解释。

  “报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并加强油卡动态管理和充值申报审批把关,严防虚报套取油料费等乱象发生。”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方面与排水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提醒谈话,另一方面对今年1-5月的47份油料报账单进行全面“体检”,共查纠风险隐患7处。

  严格规范油料资金报销流程是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桂林市城管委同向发力以案促改,强化资金支出使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们的油料资金报销实行多层次多环节控制,通过全面系统管理,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桂林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处主任蒋红明告诉记者,此前,该单位的油料资金报销一度存在财务“一支笔”审签情况,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导致资金管理出现漏洞,滋生诸多腐败问题。

  “桂林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处负责全市排水工程设施的招投标、施工、管理等工作,项目繁多、支出的资金数额巨大,腐败问题易发高发。”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新红告诉记者,监督办案中发现,排水工程管理处仅每年油料支出就高达几百万元,但报批却未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其主管部门市城管委也没有对全年总用油量和相关资金进行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流程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导致“公油私用”问题频发。王新红介绍,以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处设备材料科原副科长罗某某案为例,2017年2月至2022年5月,罗某某在负责管理单位生产用油工作中,虚报侵吞油料费共3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罗某某受单位安排,长期一人管理单位的所有加油卡,油料款项的申请和划拨都独自完成,缺乏第三方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单位对加油卡的实际使用金额缺乏核对,给罗某某长期贪污公款提供了便利。”王新红说,这并不是个例,在该纪检监察组对市城管委及委属二层单位油料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的专项整治中,排水工程管理处另外4人违规私用公油等问题浮出水面。目前,已对2人政务立案调查,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系列案件暴露出的财务管理漏洞和腐败风险,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下,排水工程管理处相关资金管理规章制度陆续出台和完善。在原来的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上新增内容:单位各项费用开支报账需如实填写,并明确要求报销资料中要完善时间、具体事项、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对方联系人等;新制定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油料管理规定,明确油卡管理及使用流程,并针对应急油卡申请使用流程作出要求。

  2024年1月下发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2023年12月下发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管理工作汇编》……针对相关问题反映出的系统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桂林市城管委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截至目前,已制定完善制度机制17项,要求支出金额达十万元以上的必须走审批报备流程进行层层把关,明确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批单位、责任人等,及时堵塞审批程序、重点岗位人员风险漏洞58个,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我们在‘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里完善了对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规定后,共召开14次党组会、2次委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将以前委属二层单位自己列清单即可找财务报账的方式,转变为科室审、财务审、班子会研究、常务会研究、党组会研究等层层审核把关。”桂林市城管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志辉告诉记者,目前已先后审核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升改造工程等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7个,涉及资金3.4亿余元,审核国有资产出租事宜5项,织紧织密大额资金支出“防护网”。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29/gxjjw66a6d939-1921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条例》问答⑪丨领导干部收受财物后又返还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下一篇:下沉走访督促立行立改 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