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澄清+回访”为干部卸包袱添干劲
“以前我一直以为纪委监委都是处理人的,没想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为我正了名,让我重新挺直了腰杆。”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小旷野村党总支书记兰某某在乡纪委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后激动地说道。
此前,李浩寨乡纪委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兰某某私自占用村集体水库养鱼,放干水抓鱼导致村民在旱期无水灌溉农田等问题,后经多次调查核实发现该举报问题并不属实。随后,李浩寨乡纪委及时对失实举报问题予以了澄清并适时开展回访。
近年来,建水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绘制工作流程图,以事实清楚、谨慎稳妥为原则,以证据充分、程序合规为标准,明确澄清正名工作审批权限,确保每一起澄清正名都经得起检验。
“虽然举报的问题都是子虚乌有,但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是纪委的同志一次次的谈话让我们卸下了心理包袱。”“经过几次思想教育和推心置腹的谈话后,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请组织放心,我一定踏实工作,干出成绩。”面对前来回访的建水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之前受到不实举报的南庄镇征迁办工作人员百感交集。
此外,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澄清正名+暖心回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暖心回访。通过到澄清对象工作单位、所在党支部、家中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状况、生活状态等情况,综合考虑被澄清干部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掌握被澄清干部的真实表现,延续组织的关心关爱,鼓励其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彻底清除不实举报的影响。
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该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知识,制定出台《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社区党员干部,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身边的腐败问题。据悉,自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澄清正名35件,为3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开展暖心回访48人次,对3名实名举报人进行了奖励。(梁芷瑜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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