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靶向监督 严肃整治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
“我们对单位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逐一测量,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调整后我和王局长共用一间办公室,我是正科级,王局长是副科级,我们的办公面积可以达到30㎡。”利辛县一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对督查组解释办公用房面积专项整治情况时说。
利辛县纪委监委切实夯实监督责任,针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今年3月25日以来,查摆并整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18个。
全面自查,统筹业务指导。联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辛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共有106家单位上报了办公用房面积整治自查表。
配备仪器,全面监督排查。为进一步提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成效,县纪委监委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配备了14个测距仪,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查频次,多方位、全视角开展监督检查,不留缝隙,消除盲区,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随机暗访,严防形式主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成立督查组2个,采取实地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依规依纪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开展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是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部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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