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协调工作机制助力派驻监督
日前,密云区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场监管局党组共同制定了《密云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与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工作机制(试行)》,明确了定期会商、重要事项备案、专题研究、情况通报报送、问题线索移送等8项内容,为更好发挥“探头”监督作用提供保障。
定期会商机制。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每年年初、年中、年末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评等工作,准确把握本系统政治生态情况,精准定位管党治党薄弱环节。
重要事项备案机制。局党组需将8个方面事项即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主要包括: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挂牌督办的工作事项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以及其它方面制定的重要文件,出台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上级巡视或巡察反馈的问题及处理、整改情况;系统内突发重大事件情况;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等。
专题研究机制。遇有重要工作部署或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局党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可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商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共同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
情况通报报送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向局党组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决策部署、领导指示批示;通报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在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和督查检查中,发现局系统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需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调查处置。对涉及局系统以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经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区监委移送。
联合监督执纪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各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执纪执法,共同研究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对策和措施,及时通报反馈给相关主责部门。
常态化联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场监管局各明确1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机制协调人,明确驻局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系人,确保沟通顺畅、协调有序。(文/陈晓晶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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