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规范 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压实用人主体责任,完善招聘工作机制,把好聘用制人员队伍源头关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日前,云南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党组担负起责任,从四个层面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监督,提升聘用制人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此前,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分析近年来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发现全省各级法院不同程度存在聘用制人员违纪违法和纪律作风问题。随即向省高院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省高院举一反三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做深做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
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驻在部门狠抓整改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是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以“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治本功效,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建议的立项、制发、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精准有力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为什么发”这一首要环节,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生态情况,深入分析典型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特点,注重从个案中找典型、从共案中找规律。通过案件承办人先行梳理自办案件中的典型性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立项的初步意见,组务会集中对典型性个案进行深入剖析,从中选取问题突出、具有普遍性、影响力大的作为立项内容,确保发出一份建议切实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域治理。
聚焦“发什么”这一关键环节,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将问题点得准不准、建议提得实不实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建议书质量的标准,注重在有限的篇幅内直指问题、切中要害。通过集体研究查找典型性问题背后反映的共性问题,厘清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成因,确定建议内容。
为增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通过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适时与驻在部门开展会商了解整改进度和存在问题、查看整改资料等方式动态跟踪整改情况,督促驻在部门狠抓整改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进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我们将在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上持续发力,立足派驻机构职能职责,持续查找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风险点和体制机制漏洞,以纪检监察建议书为抓手,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推动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真正落到实处。”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李盼)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710/130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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