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驻巡联动协作 提升整改实效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有的不够具体、宽泛笼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党委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好销号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日前,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行署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该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时提出建议。
阿勒泰地委5个巡察组先后向20个被巡察部门反馈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10个工作日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该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参加民主生活会、加强日常督导等方式,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期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为加强巡察机构与派驻(派出)机构的联动协作,该地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协作机制办法》,建立巡前沟通、巡中互动、巡后促改机制,贯通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实施巡察整改方案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双审核”,压实责任、严肃整改。
据了解,该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汇报交流、个别座谈、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台账建立、销号管理、制度建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为止,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巡察反馈会议20次,参加专题研究整改会议16次,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23个,提出意见建议26条。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走的‘巡察组’作用,紧盯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及时填补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扩大和巩固监督效果,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党莹青伟| 责任编辑 裴华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0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