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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错成大错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让我及时认识到错误,今后我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近日,华亭市一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深刻检讨。

  这是市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职尽责、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主动约谈、督查检查,切实做到早警示、早提醒、常监督,有效推动作风转变、工作增效。

  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以预防、教育为主,严把适用对象,对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对象认真审核,做到该询必询、该谈必谈。通过经常开展提醒谈话、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员干部尽量少犯事、不出事、干成事。

  为保证“第一种形态”取得预期效果,市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不同情形,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切实做到“对症下药”。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开展主动约谈116人次,谈话提醒15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教育干部55人次。(供稿 蒙鹏飞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0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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