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高度自觉守纪 准确规范执纪
6月14日下午,省纪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体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
刘海泉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自觉树立标杆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加全面理解把握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好“第一方阵”,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加强自我约束。
刘海泉要求,要强化纪律执行,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七个有之”、背离“两个维护”、违背新发展理念等问题,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准确规范执纪,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引导党员干部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要加强纪律教育,注重以案促改,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刘海泉强调,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对照《条例》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在知行合一中砥砺敢于斗争的硬气、增强造福人民的底气、涵养清正廉洁的正气,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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