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巡联动监督 释放叠加效应
近年来,泌阳县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的统筹衔接,探索建立沟通协调、业务协作、信息共享、人员共用机制,将纪检监察“日常体检”、巡察“政治体检”有机结合,不断增强监督效能。
一体谋划,纪巡同题共答。制定印发《泌阳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事项协作办法》,从制度层面夯实纪巡联动基础,实现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监督全过程联动。巡前,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书面汇报、座谈会等形式,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情况、政治生态状况、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和重要信访情况,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巡中,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及时将最新收到的关于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重要舆情等问题线索及时核查跟进。巡后,及时收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移交工作,加快案件办理。
人员融合,集聚纪巡力量。人员任用深度融合,将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力量统筹谋划、一体安排。有计划、分批次地将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巡察“组长库”“人才库”,抽调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部分巡察组组长,巡察过程中开展线索处置、问题定性集中研判。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办案核查思维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加大人员交流力度,选派纪检监察干部任巡察专员、巡察干部担任派驻机构负责人。2023年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先后有36人(次)参与到巡察工作中,其中有19人担任巡察组负责人。县委巡察办与纪检监察机构先后交流干部9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
同向发力,纪巡联动促改。充分发挥“纪巡联动”优势,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基本清楚、相对简单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照程序开展快查快办,采取定期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精准跟进处置。明确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室参与会审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巡察整改报告。各监督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整改成效。
“我们通过‘纪巡’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同题共答、整改同向发力、成效同频共振,释放出‘1+1>2’的叠加效应,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田耕)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9d26e27123894b459bf3e8a22ae4cc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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