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5月10日,福建省纪委监委机关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读书班通过中心组学习研讨、观看警示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

  “我们把《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条一条读、逐字逐句悟,搞清楚《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原因和深意。”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省纪委监委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以动漫、漫画、短视频等方式创新纪法宣传工作,推出“纪法微课”等栏目,生动解读《条例》。在此基础上,分级分类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前已安排人员赴各地各部门作《条例》专题辅导40余场次,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题辅导百余场次。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紧扣新修订的《条例》,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力求学得更深入、更透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表率作用。

  在“自学、领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学习机制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和综合监督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典型案例,逐章逐条学,分专题开展研讨,参加相关辅导和培训。“我们在中国科协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上,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并宣讲执纪政策,引发震动,已有2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或情况;与此同时组织‘送纪上门’,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读书班等为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解读《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拟定15项重点学习教育任务及具体落实方式、时限和责任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开展“每周一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推动全体干部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立足岗位查找知纪守纪执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梳理党纪法规中相关条款要求,制定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试行),明确30个严禁、48个不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纪检监察组制定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带头抓好学习、发挥督促作用、严格纪律执行等3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下发给集团各级纪检机构参考执行,并召开纪委书记集体约谈会,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督促结合实际细化学习措施。

  紧扣“六项纪律”,聚焦《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该纪检监察组梳理形成10万余字的解读课程,既包括《条例》原文解读,也有生动鲜活的案例,还对《条例》中涉及的“有关规定”进行延伸解读。“将通过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支部集体学习等多种平台,为集团各级纪检机构进行宣讲解读,教育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把每一条纪律都学深悟透,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立足职责定位,与主责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开办廉政课堂,以“六项纪律”为重点,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配合驻在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进行专题辅导,对《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后需要重点学习掌握的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正面宣传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在驻在单位集体学习中强调“学条例守党纪”的重要性,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规矩红线。(记者 侯颗)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01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坚持走在前干在先 勇当全省高质量发展生力军

下一篇:联合监督查摆共性问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