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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拉一把扶一程 为受处分干部卸“包袱”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受到处分后,我的思想‘包袱’很重。这次回访活动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力量,给了我继续干好工作的动力和激情。”提起镇康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工作,曾受到处分的李某某感叹道。

  不久前,李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度意志消沉。

  县纪委监委在了解到李某某心理变化后,与其所在党组织负责同志、身边同事等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其心结并结合其违纪事实、处分类型、个人性格、岗位职责等,为其量身定制“回访套餐”。通过上门“暖心回访”,边解读政策,边做思想工作,让李某某及时卸下“包袱”,也督促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对李某某的关心帮扶和教育管理。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好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有力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为进一步加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变“大水满灌”为“精准滴灌”,根据受处分干部的受处分原因、处分类型、性格特点、现实表现和生活状况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分人分策回访。在回访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受处分干部所在党组织对其开展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的落实情况,与受处分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身边党员干部群众等多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困难诉求,确保回访教育工作暖心交心、育人励人。

  “回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作,除了访前做足‘功课’,访中巧解‘心结’,还要做到访后勤鼓‘干劲’。”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回访后,及时收集回访教育登记表、访谈情况记录等资料归入回访档案。同时,对回访教育成果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对认识仍不深刻、工作消极的对象进行再回访再教育,并督促其所在党组织切实担起受处理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64人次。

  “对回访干部‘拉一把’之后再‘扶一程’,帮助他们重拾工作信心,重燃工作激情,是我们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根本目的所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建立健全回访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压紧压实受处分干部教育、帮扶、管理全方位责任链条,努力帮助“跌倒”干部卸下“包袱”,重新出发,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余忠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0510/129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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