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严明四个"一律"优化营商环境
前不久,在开展“小切口”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中,诸暨市大唐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收到反映,称街道消防安全巡查员蒋某(劳务外包人员,非党员)向网格内企业推销业务,可能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问题。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第一时间对此事启动调查,经多方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确认蒋某利用日常走访网格的工作便利,将其妻子名下公司的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业务推荐给企业。至调查时,网格内有七家企业向上述公司购买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环保设备安装等服务。问题查实后,基于蒋某行为损害了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在纪工委监察办的建议下,街道责令外包公司与蒋某解除劳动关系。大唐街道党工委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教育,纪工委监察办向街道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申“四个‘一律’”,要求他们秉持“亲清”原则开展政企交往活动,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了解“四个‘一律’”落实情况。 周成洋 摄
这是诸暨市纪委监委严明“四个‘一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起典型案例。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推动全面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诸暨市纪委监委发文明确并强调了“四个‘一律’”,即:凡是违规推销产品或服务的,一律从严查处;凡是建议产品或服务的,一律从严监督;凡是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调研、执法、检查,一律从严管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加重企业负担的制度文件,一律限期清理。
“‘四个一律’为企业创造了更自由、宽松的生长环境,我们举双手欢迎。”陶朱街道一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的负责人举例道,近几年来,有关部门到企业检查的频次总体呈下降趋势,诸暨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提出“根据履职需要开展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调研、执法、检查,须事先向所在党组织审批或报备”的具体要求,既规范了部门的行为,又让企业明白“上门来的都有许可”,从而更积极配合部门开展工作,有助于在产业发展和治理监管间实现平衡和双赢。
图为该市首批亲清企业服务单位和服务岗授牌仪式现场。 秦慧珍 摄
政企双向奔赴,桥梁纽带必不可少。诸暨市纪委监委将与企业联系服务相对密切的10家职能单位与10个职能科室列为全市首批亲清企业服务单位和服务岗,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强化与企业沟通交流,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市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浣江亲清企业联盟促进会组织协调功能,推动搭建常态化政企交流平台,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多领域全方位征集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协助纠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推动护企惠企政策落地不力、服务企业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139个,处理处分88人。
“我们将围绕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探索政企沟通新方法、新方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诸暨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QQZSGX/JYJL/202404/t20240428_220977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严在当严处 爱在细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