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
“第十条在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这是对总则第四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具体细化。”近日,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的学习会上,组内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纪检监察组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纳入组内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暨业务知识学习会议、“三会一课”等。今年,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
纪检监察组联系工作实际,细化党纪学习教育具体措施,明确学习内容、教育载体、时间节点,清单化管理,提升学习质效。针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采取专人领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主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并一一标注条例修改变化内容,方便对照学习,加深理解。
纪检监察组还组织组内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围绕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纪法教育,以案促学、以案说纪,教育引导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做好自身党纪学习教育的同时,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同向发力,抓实抓细省交通运输厅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今年以来,组织《条例》宣讲辅导3次、400余人次。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将纪律建设情况纳入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测评,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聚焦“关键少数”,将纪律教育作为日常监督谈心谈话重要内容。今年,已对厅属单位党委21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链,督促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供稿 陈娅仙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00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今日锐评丨理想信念不可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