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5月11日下午,宣城市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该市市委书记李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宣城提供坚强保障。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纪律的遵守者,也是纪律的维护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学细悟《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将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动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做示范。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严明的政治纪律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在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上走在前、做示范。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上走在前、做示范。依法用权不逾矩,秉公用权不徇私,廉洁用权不任性,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在践行宗旨为民造福上走在前、做示范。推深做实“四个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在跨越追赶、实干争先上走在前、做示范。强化追赶争先的激情,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砥砺真抓实干的作风。要严格执行党的生活纪律,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上走在前、做示范。严于律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俭修身,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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