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廉洁 | 渎职卖羊
【简牍释文】
【读简有得】
木牍1枚,1974年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长22厘米、宽2厘米、厚0.3厘米。基本完整,正反两面均有墨迹,正面两行书写,从墨迹留白处可见两道编绳痕迹。从内容来看有缺简,应是原简册之一枚残简。
宰羊图 图源《中国出土壁画全集》
该简属于官府往来书中的下行文书,大意是候长杨褒因私自安排隧卒并(人名)去卖羊,超过一日,属于严重渎职行为,且给部吏卖羊故意抬高价格,故受到张掖都尉府的追查,最终张掖都尉府发文给甲渠候,要求罢免候长杨褒和隧长张谭的职务。
牵羊图 图源贾小军《汉唐时期河西走廊墓葬壁画全集》
西汉时期,养羊业比较发达。居延地区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养羊业的主要牧区。由于“水草丰美,土宜产牧”,故而出现了“牛马衔尾,群羊塞道”的兴旺景象。养羊业的大范围普及带动了当地商品经济的发展,《史记·货殖列传》称:“塞之斥也,唯桥姚至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粟以万钟计。”羊因此作为商品被出售。根据汉简记载可知,居延地区人们有关羊的买卖活动习见,每只羊的价格值“二百五十”“九百”“九百桼十五”“千”不等。从买方来看,有候官委派候史为官买羊,有尉史让士吏买羊。从卖方来看,有府君(可能是都尉)卖羊后买方尚欠羊钱若干,有候长私自叫隧卒卖羊。这些买卖羊的活动均登记在案。在买卖活动中有时还会发生一些纠纷,比如第十七候史由于没有按时为候官处买到羊,受到追查。
由此可见居延地区对戍卒管理的严格,同时也反映出在居延地区卖羊行为是普遍现象,对于我们研究汉代畜牧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燕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9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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