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派单+督单+交单+验单”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组织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督促解决房地产领域‘三保’问题。”“持续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每个季度结合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重点,系统梳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巡视巡察、审计、执纪审查、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情况,紧盯权力和责任,按照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厘出责任清单,向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发出一份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提醒清单。
玉溪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推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提醒清单制度,通过“季度派单布置作业+督单检查作业+验单批改作业”的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有效加强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探索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有效推进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提醒清单按“一人一档”,建立提醒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履责档案。提醒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提醒方式主要采取口头提醒和书面提醒。
口头提醒是针对常委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倾向性问题或急需解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书面提醒是由市纪委监委根据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不同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分别列出提醒清单,经市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以书面方式进行提醒。同时,也可根据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纪律审查、谈话函询、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市纪委监委结合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认真梳理信访、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督办问题整改,需要通过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督促落实或整改落实的任务,以及需要提醒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内容形成提醒清单。
为了将提醒清单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防止“一发了之”,该市纪委监委紧盯落实全过程管理,提醒清单发出后,适时跟进了解提醒内容的执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提醒对象的有关反馈、回应、批示,确保提醒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将提醒落实情况纳入常委所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担当不足的,由市委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约谈。
截至目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发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提醒清单71份,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醒350余条,履责提示295条,派单对轻微违纪问题开展监督谈话25人次。比如,向市政府领导派出“督促主责部门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提醒清单,推动发改、财政、住房、工信等部门,进一步精简事项流程、优化便民服务,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机制,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动态清单推送机制,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此外,为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玉溪市委办公室印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形成了“四办法一机制”。这是该市创造性地对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进行的有益探索,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效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促进全市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成效。(普崇安 江雨微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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