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第一百三十条,增加了对‘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近日,在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的案件研讨会上,组内同志《条例》修订内容进行交流。
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结合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学习《条例》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纪法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坚持深学细悟,逐章逐条认真研读。该纪检监察组将《条例》列入“三会一课”、“日学1小时”和业务培训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学习计划,逐章逐条逐款认真研读,并集中交流学习认识和收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新旧条例对比图解和专家解读等助学内容,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了解新旧变化,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聚焦以案促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纪检监察组依托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纪监监察干部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此外,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现场、参观廉政教育展、收看警示教育片等。
注重学用结合,把学习和工作、教育和实践有机统一。该纪检监察组着眼主责、紧扣主业,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本领的有效途径,立足实战办案需求不断拓展学习方式,开展“学条例 守党纪”办案交流会,每周邀请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发言,围绕近期所办案件,详细讲解适用条款的情形和原因,帮助全组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练好履职尽责基本功。
“执纪必先明纪,明纪才能守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在认识纪律上更加深入、在维护党纪上更加坚定、在学规守纪上更加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倩 王进)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cb95349aa70143f986ab33dbac6361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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