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推动派驻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在审计线索移送、“纪审”联动监督、用好审计监督成果等方面深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次全会指出,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不少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及时成立核查组深入调查取证,对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观故意、损失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给予恰当处理。如针对审计指出水利系统某院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等问题,深入开展问责调查,给予该院党委书记、院长等5名局处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统一接收、优先办理,推动审计深度参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尤其是处理涉及“影子股东”“影子公司”“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问题线索,优先考虑借助审计力量。例如,在收到审计署办公厅转来的交通运输部某部属单位原负责人杨某某涉嫌低价转让股权等问题线索后,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在案件突破、证据固定、问题定性等方面借助专项审计优势,迅速查实了该单位时任领导杨某某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违纪行为,并给予党纪处分。
敢于动真碰硬的同时,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注意加强与驻在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全过程贯通协同。结合证监会系统垂直管理实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建立“纪审”贯通联动工作机制,与证监会党委联合印发工作意见,明确贯通协作各环节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细化协作流程。结合日常监督执纪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审计前向证监会党委提出审计对象建议、介绍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和通报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及时与证监会内审部召开专题会议、沟通会商,深入分析研判,提出监督意见。
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于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注重发挥“纪审”联动优势开展监督。去年以来,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指导民航局飞行学院纪委采取“纪审”联动模式,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专员与审计人员通过共同参加会议、及时沟通协调、联合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文件制定和答疑等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全过程纪检监察监督与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招标文件制定过程中有无廉洁风险等,针对变更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等问题,推动健全工程重大变更事项提前报备机制。
在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上,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把握监督对象、内容、举措,理清责任、找准关键,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监督对象廉政档案,通过派驻监督权威保障证监会系统内部审计整改效果。某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涉及水利部、企业、沿线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多个主体,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紧盯水利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牵头抓总责任,推动部党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及专班,督促其加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统筹指导督促,以压紧压实水利部责任带动整个审计整改工作体系高效运转。针对跨部门的审计整改事项,主动与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审计追责问责证据调取、人员谈话等工作。
在监督措施上,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以节点管控、闭环管理推动审计整改形成常态长效。“抓住整改启动伊始、三个月立行立改期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派员参加整改工作部署会、约谈专班及责任司局‘一把手’等方式,从一开始就把规矩立起来、把要求严起来,让责任单位深刻认识到审计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与整改专班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整改方案、重要报告的审核把关,常态化听取履职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展。”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侯颗)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4/23/content_9169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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