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班 | 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蹊跷”的合同
“我以为没有将虚报的资金私人占为己有就不会有问题,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并退回相关资金。以后,我会吸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去年底的一天,面对处分决定,自贡市富顺县东湖街道沿江村党总支书记周某某后悔不已。
“2019年到2021年的公路维护设施管护劳务合同都是同一人签订的,但字迹年年不重样……”不久前,东湖街道纪工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时,沿江村集体“三资”资料里几份“蹊跷”的合同,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富顺县东湖街道纪工委核查组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刘春兰 摄)
“这几份合同显示都是明某签订的,但联系电话和签字笔迹却都不一样,我们拨打合同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人又都是沿江村的村干部乔某,其中可能存在猫腻。”面对这几份不合常理的合同,东湖街道纪工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顺藤摸瓜对该问题线索开展了初步核实。
核查组分头行动,一组找到沿江村党总支书记周某某谈话,另一组则向签订合同的项目实施人了解情况。
“你们是用什么方式来确定维护项目实施人?”
“我们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项目实施人现场进行评比,村民代表再投票确定的。”周某某胸有成竹地答道。
“为什么2019年到2021年这三年都是这几个人中选?”
“他们是村民代表投票选出来的,都是村民自己的意愿”
“那为什么同样的一个名字签的合同,笔迹却次次不相同呢?”
“可能是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没过来,让别人代签的……”
“一样的项目,一样的中标人,有必要每次变着花样找不同的人来代签吗?”
面对核查组刨根问底地询问,周某某的回答逐渐变得底气不足。
与此同时,另一组核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与签订合同的“项目实施人”谈话了解情况。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各项关键证据浮出水面,在一份份铁证面前,周某某终于放弃了狡辩,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东湖街道沿江村过去为了完成一些时间紧、要求高的工作,只好先由村干部个人垫资以解燃眉之急。经年累月,垫付的资金越积越多。党总支书记周某某便决定通过提供村两委干部身份和银行账户信息,代签虚假协议的方式,虚报2019年至2021年沿江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共计8.98万元,以此来处理村里的欠账、垫款等问题。
最终,周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3名相关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回资金4万余元。
为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富顺县纪委监委紧盯全县各村(社区)财务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以集体经济收入、乡村振兴资金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3年以来,查处村(社区)财务管理方面问题33个,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35人,清退返还涉案款16.53万元。(编辑:蒲娇 作者:刘静莉)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4/12/1f2a462d1f99407f97a29662ae822f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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