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做深做实案件评查 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
“本案存在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面、违纪事实材料见面不规范等问题。”日前,滦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一起违纪案件时向承办监督检查室指出有关问题。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将案件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持续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
为从源头上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该市纪委监委将评查标准前置、审理关口前移,审理部门向案件承办部门提供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做好“事前”提醒。同时采取问题清单书面反馈的方式做好日常案件评查工作,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列出详细问题清单,在督促办案部门整改的同时,促进后续办理案件提质增效。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行多样化的业务指导方式。围绕案件审理工作实务,聚焦当前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理论授课+业务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既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又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检验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
为有效破解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能力水平不平衡的难题,在加强理论学习培训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推行基层案件“交叉审理”新模式,组织镇(街)纪委案审人员“跟班学习”“带案研修”。日常工作中通过制作下发案件文书模板、审理提示,召开业务研讨会、推进会,建立案件审理质量多层把关机制,不断畅通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渠道,不定期对审理流程、文书规范及日常办案中的难点进行答疑解惑。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案件评查工作为抓手,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唐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4/03/content_91584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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