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台十条举措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在深化“三访三查”推动改作风、优环境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出台《蚌埠市纪委监委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十条举措》从推动惠企政策落实、督促清欠企业账款、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健全涉企线索快处机制、严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作风整治等十方面精准发力,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画出“路线图”、定好“行动表”,坚决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在蚌埠落地见效。
《十条举措》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将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委机关政治监督清单和派驻(出)机构“1+N”政治监督清单,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要及时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开展“问政于企解难题”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和“96388”营商环境监督专线作用,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让企业感受到“意见有人听、问题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涉企服务和交往中严格落实《蚌埠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双十条”,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而有为”。
为深化重点领域整治,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十条举措》明确,将部署开展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监督,深挖彻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窗口单位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重点查纠窗口单位人员服务不优、效率不高、行为不廉等侵害群众、企业利益问题;部署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重点查纠“不吃公款吃老板”“躲进企业内部食堂吃喝”等突出问题,同时,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斩断风腐勾连链条。
《十条举措》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涉企案件,防止因办案方式不当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说明问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依规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此外,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十条举措》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稳慎问责;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整行装再出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树立为担当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7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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