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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化管理让“小微权力”不“任性”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过去,村里宅基地审批、低保申请,应该找谁办?怎么办?不是很清楚。现在不一样了,村上办啥事都有规定的程序,公开透明,比起以前方便了不少。”近日,在叶县龚店镇姜庄村的清风长廊里,说起村上如今的办事效率和流程,村民们如数家珍。

  让村民交口称赞的是该县推行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该制度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让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心里敞亮了起来。

  列出清单,让群众“看过来”。针对村级干部在权力行使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征求群众意见,征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议,对全县村级组织及其成员职责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划分了党建党务、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4大类职权,明确了涵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报账、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等23项村级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主要村级事务,列明内容、依据、办理主体和责任岗位。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编印清单操作规范,绘制直观清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肩挑人员正负面清单等,在各村张贴上墙,向群众全面公开权力“家底”。

  压实责任,让干部“动起来”。该县村级干部纷纷表示:“以往村上大大小小的事,有些办事流程还真是没弄清楚,‘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各块工作流程,群众办事方便了,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度也越来越大了。”据该县纪委监委廉情监督中心负责人刘轲伟介绍,村干部依据清单规范履职,工作有了路径和底气,主体活力得到明显提升,推动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有力助力乡村治理。

  强化监督,让成效“晒出来”。为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该县纪委监委县乡两级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村级廉情监督员作用开展“贴身”监督,督促村级事务公示公开。同时,加大对村级滥用职权、违反民主议事程序、基层微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小微权力”清单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违法必被追究的严的氛围,不断推动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真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秦文佳)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adf7556986e543c88ac6f7b9d457d3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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