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丨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将“坚持以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着力培养高度的纪律自觉”列为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并提出“严格纪律执行,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等具体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职责,聚焦严格执纪、责任落实、纪律教育等重点,推动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坚持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教育培训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搞“小团伙”“小圈子”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推动政治纪律进一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微课程竞赛、推出系列案例剖析、制作一批新媒体产品等,深入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推动纪法教育走深走实。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提醒、廉政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将教育融入日常监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法意识,重点是要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推动把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结合,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切实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纪党规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19421件,党纪政务处分18138人,留置1020人;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82人,留置39人,立案查处行贿人员578 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44.5亿余元。案件查办数大幅增长,充分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严明组织纪律、换届纪律,省纪委监委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46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5人次。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机制,精准规范问责党组织68个、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930人,强调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就是要让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一方面,要严格监督纪律的执行,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党的纪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另一方面,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编发指导案例、完善工作规范等,及时发现和纠正畸轻畸重、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用好政策策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利器,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把握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时间节点、行为后果、认错悔错态度、挽损等情况,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403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1.3%。省纪委监委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纳入省委重大课题开展研究,针对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尽职免责、精准问责,加大政策宣传阐释力度,做好容错纠错、教育回访、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等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通过一系列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的有力举措,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纪检监察机关用好政策策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首先要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点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此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清源的利器作用。(文丨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3/t20240318_83940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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