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既用监督加压 也用信任加力
“根据《新乡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以召开本单位党组会的方式为你公开澄清问题,望你及时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不要受失实举报影响,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获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这是获嘉县纪委监委近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一幕。
此前,获嘉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获嘉县检察院徐某通过贾某兴收取贾某盼6.5万元,用于办理贾某盼弟弟的取保手续。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函询、查阅资料、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未发现徐某接受过贾某兴的任何吃请和礼金,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决定以书面形式为其澄清正名。
近年来,获嘉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惩并举,将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提高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研判效率和精准度,认真研判“三类件”,即重复件、无实质内容件、业务外件,该直接予以了结的,经集体研究后果断了结;对查明失实,但已经造成影响的,及时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做到应澄尽澄,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卸包袱、鼓干劲,树立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经查确属诬告陷害的,严肃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决不让诬告陷害者得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澄清正名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既用监督加压,也用信任加力,为干事创业者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获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臧婕)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682d01350fda48ac9a8fed953ae81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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