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丨以优良家教家风 涵养清廉党风政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员干部来说,家风不是个人的私事、家庭的小事,而是关乎党风政风的大事。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强化家风建设,既管好自己、以身作则,又管好家人、管住亲属,勤俭持家、廉洁从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
注重品德教育,夯实廉洁思想根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一些党员干部因能力强、有才华得到提拔,却对手中的权力没有清醒的认识和敬畏,把“才智”用错了地方,或因没有教育、约束好亲属子女,最终踏上贪腐“不归路”。因此,党员干部首先要正己正身,给亲属子女做好表率,为家风建设奠定清正廉洁的基调;而后要把廉洁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一课,除了平时的言传身教,还要引导亲属子女阅读相关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参与廉政家访等,让廉洁理念入脑入心。如今,广西各地都十分重视打造廉洁教育阵地,如在桂林市灵川县“百年清官村”打造的全区首个家教家风基地、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打造的广西首个民族文化廉政公园等。党员干部在开展家庭廉洁教育的过程中,不妨将这些阵地利用起来,与亲属子女一同在沉浸式参观学习中学廉、思廉、悟廉。另外,要注重抓早抓小,从孩子小的时候抓起,从一些细枝末节抓起,让“勿以恶小而为之”成为整个家庭的座右铭。
牢记初心使命,营造崇廉家庭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对县委书记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要求。党员干部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以高度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就要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在自我管理和家庭教育中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近年来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中,有的以自己的亲属子女为幌子,买房买车、开办企业,妄想以转移、隐匿的方式将巨额赃款“洗白”;有的纵容和默许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事项,索取和收受巨额财物,上演了“夫妻档”“兄弟帮”“父子兵”甚至是“全家总动员”的“家族式腐败”。凡此种种,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败坏家风政风的表现。党员干部要把初心使命牢记心中,主动向焦裕禄、谷文昌等党的好干部学习,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和约束亲属子女,督促他们守德、守纪、守法,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营造崇廉尚廉的家庭氛围。
敬畏党纪国法,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官员腐败案例中,不乏因教子无方、纵容亲属等家风不严问题促使自己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例子。这些案例给我们敲响了廉洁警钟,让我们明白人生没有“彩排”、世上没有“后悔药”,要把党纪国法铭刻心中,并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引导和教育亲属子女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当好明白人、“廉内助”,充分发挥他们在清廉家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严立家规、端正家风,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家的责任,经常提醒亲属子女要谨言慎行、不搞特殊,按规矩办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增强他们遵规守矩的自觉性,形成守德、守纪、守法的良好家庭风气。(作者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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