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安龙:严查酒驾醉驾及背后风腐问题
“我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饮酒后还驾驶摩托车,希望大家以我为反面教材,不要犯类似错误。”近日,接到处分决定的黔西南州安龙县财政局栖凤分局工作人员梁某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懊悔不已。
此前,安龙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时,收到梁某某醉酒驾驶问题线索,经进一步核实调查,最终,梁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去年以来,安龙县纪委监委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酒驾醉驾问题43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责风腐”问题4件1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建章立制6个。
针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隐瞒身份、线索移交不及时等问题,强化协作联动,与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治理、线索移送等机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围绕“为什么喝、和谁喝、谁买单、在哪里喝、有无请托事项”等问题,逐个过筛、倒查回溯,既以案看风,又由风查腐,循线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利益输送等“责风腐”问题。
“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风腐同查同治’。”安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变,严查快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条。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403/t20240306_83889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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