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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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清廉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约定收受财物;肆意妄为,干预执纪执法活动;纪法意识淡漠,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从轻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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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19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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