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全面起势成势——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
近年来,我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贯之清廉云南蓝图一绘到底
从雪域高原到热带雨林,从独龙江边到乌蒙山巅,从边境村寨到滇中城市,一幅全域清廉画卷映照出云南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建设清廉云南,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战略部署,是聚焦云南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省域性特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践载体。
我省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压茬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不断探索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云南实践。
2021年3月,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明晰机关、企业、村(居)、学校、医院5个“清廉单元”建设路径。
同年11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清廉云南,并明确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目标。
一棒接着一棒发力,2022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启动实施清廉云南建设“七个专项行动”,从清廉单元向全域推进,努力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当年11月,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出安排,开启了管党治党新探索,引领云南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3年2月,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召开。随后,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将实施三大类别“十大行动”,逐一确定责任部门,推动各级各部门扛牢清廉云南建设政治责任。
至此,过去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推动实施的清廉云南建设,深化提升为省委部署推动实施的重要政治任务,标志着云南全面从严治党踏上新起点、清廉云南建设翻开新篇章。
今年1月,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奋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赋予了清廉云南建设新目标、新定位、新内涵。
从打造5个清廉单元,到实施“七大行动”迭代升级,再到实施“十大行动”,清廉云南建设基石不断夯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得到涵养。
健全体系构建清廉建设“四梁八柱”
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我省既注重加强总体设计、狠抓落实,也注重把握工作发力点,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健全责任体系。
我省从三大类别、四责协同、十大行动构筑清廉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力争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我省将三大类别内容细化为政治监督“护航行动”、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等“十大行动”,并为“十大行动”分别列出了工作清单,均分别包含重点任务、主要措施、责任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反映了清廉云南建设的目标路径。同时,明确整治步骤和方法,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各项行动落细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共同体。”在高水平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过程中,我省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将打造“责任共同体”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好落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等依据职能职责协同配合……
为进一步压细压实各方清廉建设责任,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以督促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照清单和重点任务“挂图作战”,推动“十大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
在省委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构筑起“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营造了全省域、全方位共建共享的工作氛围,以清廉之治促进省域治理,全面建设清廉云南迅速起势成势。
小处着眼形成一套管党治党“组合拳”
紧盯党员干部见怪不怪、不以为然的“小事”,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一体纠治;
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天大小事”,对问题线索集中的县(市、区)进行督办;
……
我省始终坚持化“大战略”为“小切口”,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从点上突破撬动面上提升,不断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把政治监督的宏大命题落脚到被监督对象的职责使命上,把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评价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事,找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监督重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治监督从大处着眼更从细处着力。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因时应势作出的重大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等,细化7项政治监督任务,按季度确定监督重点,统筹推进、分步实施。
全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我省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清理整治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
没有一域之清,就不会有全域之廉。去年以来,我省深入推进腐败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化政治生态蹲点调研监督工作,由省委统筹,同步配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两种资源,一体推进专案核查、系统施治两项任务,以一案之改推动一域之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运用这一工作方法,我省先后联动修复丽江政治生态,对宣传文化系统、水利系统开展了政治生态调研监督,开展水利系统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拓深曲靖涉煤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作业面”,清除行业性腐败风险隐患。
“既从一案看一域也从一域看一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系统集成地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释放反腐政治红利,持续巩固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谢进)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228/126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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