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纪巡审"联动开展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
“按照石板村草原生态补贴的面积680亩,享受补贴的农户为268户,为何会有286户农户签字领取了补贴?”去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纪委监委采用“纪巡审”联动监督模式,对安乐乡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时,发现石板村草原生态补贴的实际补助面积应为680亩,268户农户享受该补贴,可实际领取的却有286户,多了18户。
经调查核实,发现这18户以虚报面积的方式,违规多申报草原生态补贴20329元。安乐乡分管农业的副乡长、林业站站长,以及涉及的石板、直苴等村委会相关干部被严肃追责问责,违规领取的草原生态补贴被追回。
这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发挥“纪巡审”联动监督作用,让涉农项目资金真正惠及于民的缩影。
楚雄州纪委监委紧盯基层矛盾多、群众关心关注、问题易发多发的涉农项目和资金领域,深化“纪巡审”联动协作,对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涉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整治,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仅可以拓宽线索来源,还可以发挥协同联动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监督效能。”楚雄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州纪委监委在督促各县市在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乡镇乡村振兴领域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发现问题,精准区分责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书面反馈乡镇及相关职能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彻底整改。深入查找问题、案件背后体现出来的“权、责、钱”运行风险,选取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提醒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职能单位、县市党委、政府做实以案促改,健全完善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全链条闭环治理。截至目前,已处置问题线索341件,问责党组织7个、87人,党纪政务处分143人,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县市制定完善制度33项。(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302/126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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