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创新工作机制 巡察整改从“照单全收”到“照单全改”
“巡察反馈意见中你乡农村互助资金未全部收回等问题还未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
近日,元江县纪委监委派出巡察整改督查组,对标对表洼垤乡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问题。
为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该县创新巡察整改“四清单四督办”工作机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照单全收”到“照单全改”,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落地有声。
巡察整改“四清单四督办”工作机制,即每轮巡察反馈后,首先进入巡察反馈及移交工作阶段。县委巡察办将总问题清单、部门问题清单、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四清单”,抄告县委副书记、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并抓好整改督办。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履行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建立整改监督工作台账,定期对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指导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进行重点审核,对集中整改作出总体评价。对巡察整改不力,不按要求整改落实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方式进行督办。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情节较轻的发督办函进行督办,问题突出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整改单位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纳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解决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把制度机制创新贯穿于巡视巡察整改中,通过问题查找制度缺陷,分析成因,从制度上谋划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023年,该县累计对35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抄告发现问题清单12期,对29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检查评价,反馈问题605个,督促整改问题570个,建立完善制度86项,退缴违规资金2.39万元。
“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既要看举措,又要问进展,还要盯效果。”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相结合,做实问题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实现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和惩、治、防无缝衔接。 (卢滢吉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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