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6月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普陀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普陀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普陀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区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入整改,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抓细抓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46个问题,研究制定214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整改情况半月一报制度,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通过“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回炉”“补课”,形成全链条管理。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6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9人(警告6人、开除3人);组织处理2人(岗位调整1人,职务调整1人);诫勉13人,教育提醒24人;建立完善制度66项;挽回经济损失425.4512万元。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八八战略”再学习思想大提升行动,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等途径,深刻领悟“八八战略”重要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全区各级干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识。
(二)培育海洋经济新引擎。修订《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优化“一岛一功能”产业布局。浙能六横电厂二期、中石化LNG、金钵盂临港产业园等项目稳步推进,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规上工业研发费用、水产品产量、旅游收入等指标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5个,大宗商品贸易额超1200亿元。
(三)贯彻绿色发展战略。出台《普陀区碳达峰碳中和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度美丽普陀(美丽舟山)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螺门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年度目标顺利完成,推动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如期完工。
二、关于“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履职担当有差距,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1.0覆盖率84.5%,新增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16个。“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单被省里录用12条,全区惠企平台政策资金兑现5.7亿元。2023年全区GDP增长6.3%,实际利用外资1.05亿美元。
(二)激发创新新动能。出台《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打造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实施意见》,推进涉海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60家企业被成功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企业被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规上工业研发费用5.52亿元,同比增长28.6%。编制《普陀区数字经济五年行动2023-2027)》,2023年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32.9%;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同比增长13.7%。实现规上船舶修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船舶修造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71.3%。
(三)增强改革攻坚韧劲。制定《区委改革委2023年工作要点》,新增23个省级以上试点,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超100%,浙里营商数字化平台“无感监测”普陀区实现标杆指标11个,标杆率73.3%。2023年,全区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03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5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个。
(四)提升开放主动性。出台《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入选首批浙江省数字贸易示范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能升级行动,新增制度创新成果11项,其中省级最佳案例1个。经开区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项目4个,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家,新增亩均产值千万元以上企业2家。浙台经贸合作区码头已通过国家口岸开放验收,亚泰船舶修造二期项目和浙台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临时开放已获国家交通部批复同意。
三、关于“推进建设高能级共同富裕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共富发展提升。出台《2023年普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实施“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葫芦岛入选省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共富方舟”入选健康中国创新实践案例。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共同富裕核心指标争先进位,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二)推动区域发展平衡。迭代升级“健康方舟”行动,建设完成9家“幸福食堂”,提升改造3家小岛规范化卫生室。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修复改造农村公路45.1公里。实施“海岛农村供水薄弱环节提升改造”行动,有效缓解东极、白沙等偏远海岛淡水供给难题。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全区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三)注入乡村振兴动力。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核准4家强村公司,完成1项飞地抱团项目,激活闲置农房172套,东极大树湾项目已完成入市,桃花乌石子项目完成入市准备。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负增长的村,有82%实现正增长;连续两年负增长的村有85%实现正增长;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83%。
四、关于“全力推进高效能区域治理缺乏统筹,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不够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社会治理“三基”工程百日提升行动,建立远洋渔业行业治理六项工作机制,打造海上社会治理中心(海上融治理中心),沈家门街道预防化解海上矛盾纠纷“四步”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巡视集中整改期全区共计调解矛盾纠纷2641件,镇街、村社矛盾化解率达到88%。
(二)强化执法协同机制。设立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构建“五位一体”协同指挥工作机制。健全房地产项目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效能,实现恒大御海庄园“保交楼”。涉及房屋装修质量、协议纠纷等问题的信访件和上访数均明显下降。
(三)增强法治意识。推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定行政机关执法事项清单、易错点图谱,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出台《普陀区行政诉讼案件预警机制》,发挥检察监督职责,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五、关于“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和加快社会全面进步系统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区域统筹开发。完成城西片区控规、沈家门要素分析、城北片区规划研究成果稿,明确闲置地块的功能定位和闲置房源处置方式,新城花园二期改造项目以及2022年9个滞缓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22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二)抓牢除险保安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强化对涉海涉渔新业态的风险管控,公司化推进海钓船艇规范管理。2023年以来累计排查各类渔船、海钓船艇2362艘次,发现整治安全隐患3603处,行政处罚案件463起,行政处罚金额486.05万元,行政拘留5起5人。开展“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生产攻坚整治,顺利完成一项市级挂牌隐患整改。
(三)系统谋划全域旅游。编制《普陀海岛公园建设2023年要点清单》,重点推进东极岛、白沙岛等海岛公园样板区建设。加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宣传联审机制。编制《普陀文旅项目投资指南》,“星辰大海上的天空之城”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四)推动精神富有文化先行。出台《2023年度普陀区高质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高质量推进省委巡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34个问题销号整改。出台《关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海洋文化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区美术馆、沈家门文化驿站、区非遗馆建设,举办“又见普陀”系列文旅体活动403场次。
六、关于“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树牢“严”的基调。出台《2023年监督推动清廉普陀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提升改造蚂蚁岛省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纪律教育提升年”活动,完成舟山国际水产城“清廉渔市”清廉国企品牌、“路畅人和”清廉交通品牌等示范点创建,扎实推进普陀“莲花洋”廉洁文化园建设。
(二)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区委书记定期听取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健全区四套班子领导年度报告提醒机制,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对年度报告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通过“四责协同”平台向相关区领导发出监督提醒单11份,相关区领导约谈提醒区属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24人。
(三)提高区委巡察质效。区委书记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强化统筹谋划部署。持续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开巡答辩”“巡中会诊”“巡后联审”工作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2023年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18件,已处分16人,占全区处理干部人数的11%。
七、关于“区纪委区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执纪问责。创新全量问题线索处置集体会商机制、信访举报办理四级联审机制,提高线索处置质效。对线索调查处置未完成闭环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提醒谈话1人;对违规采购等相关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党内严重警告1人。
(二)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加强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招投标领域案件1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出台《普陀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等制度,对市纪委市监委反馈的7个相关问题均落实整改到位。
(三)织密八小时外监督网。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整治,全区党员干部自查自纠7832人,签署承诺书1685份。2023年涉及酒驾醉驾立案处分30人,同比下降33.3%。
(四)抓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永葆砺剑之心、打造一流铁军”三年行动,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严格落实纪(工)委书记专职专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优化片组协作工作机制,2023年派驻机构自办案件25件,占驻在单位被立案总数比例为46.3%。
八、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存在漏洞、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国企领域监管。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开展区属重点国企落实“三重一大”、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合同履约治理,完善大额资金监管、资金竞争性存放等制度机制,对1名国企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全面加强采购、招标环节监管。深入治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共刑事立案串通投标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及标的金额达1.09亿元;行政立案11起,涉案标的总金额约21.23亿元,行政处罚1690多万元。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考核,试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机制。从严控制招标方式审批,2023年已进场104个必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坚决查处微腐败问题。深入实施“清廉筑底”行动,共查处问题线索45起,追责问责4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强化对村社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纪法教育,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
九、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纠治“四风”顽症痼疾。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2023年全区共计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6起17人。深入开展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全区削减区级应用12个,削减率达75%。清理村(社区)机构挂牌11项,规范上墙12项。区教育局借调下属单位人员已全部完成清理。
(二)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出台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汇编近十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库。对巡视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核查,党内严重警告2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3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4人。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部署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半年度自查行动,2023年上半年以区委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共17项,未发现迟报漏报现象。
(二)切实加强决策科学性、有效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普陀区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协议管理和签订工作流程的意见》,完成风险评估59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6件,重大合同草案审查23件,累计标的额约107.5亿元;对30余个项目和事项进行了审议研讨,明确4个重点招引项目。
(三)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部署开展全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区属重点国企落实“三重一大”、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制度机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相关制度6项,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区委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一作自我批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分领域制定“2+6”工作指引,每月进行线上抽检、定期通报。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打好干部管理监督组合拳。高质量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细做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等日常监管。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共开展约谈755人次,中层干部任前谈话85人次。实施年轻干部纪律教育“青廉工程”,2023年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人;40周岁以下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处置2人,较去年下降50%。
(二)高质量抓好干部培养。出台《舟山市普陀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年轻干部“三色预警”机制,动态掌握优秀干部和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举办各类年轻干部培训班次12期,选派年轻干部墩苗历练。
(三)高质量抓好人才引育。出台《以人才“三个提前”助力重点项目建设若干意见》《人才积分制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支持高端船舶修造和海工装备产业领军企业发展 加快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若干政策(试行)》,共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31人,其中标准化认定申请2人。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协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22人,其中全职12人,累计全职占比达到25%;船舶修造、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16人,累计占比超过15%。
十二、关于“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整体创强。扎实推进“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健全区领导包乡走村制度,确定镇街党(工)委书记领衔基层党建重点项目11个,实行村社书记揭榜挂帅“一件事”,推动解决“关键小事”108件,成功创评全省首批“红色根脉”示范村(社区)6个。开展村社组织届中“双述双评双比”专项行动,按10%比例倒排后进村社11个,其中重点村2个,调整不称职村社书记10名。
(二)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针对巡视提出问题对2名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推动各镇街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健全督查通报机制,对全区822个党支部进行定期督查、晾晒通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23年区委巡察共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问题 101个,处理人员34人。
(三)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30个县处级领导干部民情联系点,出台村社党组织书记工作指引和村级组织议事协商规范指引,严格执行“逢一进格”、“网格夜访”,累计开展走访7598次,走访群众36245户,收集问题5118个,解决问题5072个。
十三、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抓得不牢、监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抓好原政府办公大楼资产闲置问题的整改。沈家门街道已搬迁至闲置的原区政府大楼。同时将沈家门街道原办公用房用于沈家门第四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补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短板。
(二)全力开展全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区纪委区监委对11家单位的招投标领域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对15人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1个,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建立完善招投标领域相关制度5项。
十四、关于“对整改成果运用和长效机制建设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出台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人大、政协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相关制度。区纪委区监委依法受理审计移送处理书3份,转问题线索3件,给予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对巡视指出的违规转包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政务警告1人,批评教育1人,推动修订相关制度2项。
(二)全面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兼职审批管理。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信息专项查核、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兼职数据库,出台《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兼职审批流程规定》,完成4名退休干部兼职期间违规取酬清退工作。
(三)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不规范文件进行重新修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工作的通知》,确保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求落到实处。
下一步,普陀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二是持续发力推进后续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有效推动巡视成果转化。坚持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舟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变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80-3012221;邮政信箱: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sptqwb@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
2024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2/t20240222_217118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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