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制度化推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关于通甸镇蔬菜大棚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请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配合指导县国有投资公司尽快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近日,兰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县直有关部门、被巡察党组织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帮助被巡察党组织从根本上解决整改不坚决、不扎实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高位推动、改出成效。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巡察成果运用质效。2023年初,兰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试行)》《兰坪县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实行“纪委+组织+巡察”三方督促整改的模式,进一步压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巡察办统筹督促整改的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形成共抓整改、督促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
同时,兰坪县下发了《兰坪县巡察整改检查考核评价办法》,从主体责任、任务落实、整改质效等方面对巡察整改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以及排名靠后的党组织,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责成被巡察党组织重新进行整改,并由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据兰坪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41个,目前完成整改126个、正在整改15个,整改完成率89.36%。同时,对两家整改完成率偏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对于巡察交办、反馈整改的任务,我们将通过日常监督、回访督查、发函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回炉’再改,直至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销号。”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杨梅瑛 和建斌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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