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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建立廉情抄告制度 推动同级监督走深走实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某某同志,根据《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抄告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工作要求,现将XX部门在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抄告如下……”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向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制发廉情抄告单,该负责人立即与责任单位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

  为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醒并督促全区各级“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层层有分工、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东川区纪委监委制定《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抄告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从抄告事项、抄告范围、抄告对象、抄告程序、闭环管理等方面对廉情抄告工作作出规范。同时,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党组织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重点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推进整改不力,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或整治查处不力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抄告。

  “实施廉情抄告制度是为了精准传导压力,我们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抄告,提出意见建议,点对点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堵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漏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廉情抄告质量,区纪委监委严格把关廉情抄告的制作审核,对抄告内容、格式等进行规范,统一模板,并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明确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后提出抄告意见,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按程序进行抄告。

  廉情抄告精准通报问题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确保廉情抄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建立整改回告闭环机制,在向区级领导发送廉情抄告当日,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填写《问题反馈单》向存在问题单位进行反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报告经分管联系的区级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区纪委监委。同时,按照“谁制发、谁督办”的原则,由具体承办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此外,为防止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反弹回潮,区纪委监委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一把手”年度述责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向区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抄告。

  2023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制发廉情抄告单12份,督促问题整改19个,有力推动同级监督走深走实。(张正余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105/125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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