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多措并举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提质增效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自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始终把澄清正名工作作为贯彻“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澄清正名工作标准及流程,多措并举做实澄清正名“通篇文章”。
用好宣传扩音器。州纪委监委开展“正确行使信访举报权利”宣传活动,发放《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知识宣传手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为民服务清单》等信访举报宣传材料4000余份,并以汉语和民族语言添加文字注释,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渠道、方法以及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等事项;制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汉语版、景颇语版、傣语版”三语种音频,与州委宣传部联动,利用“德宏边疆好声音——农村小喇叭”开展宣传。借助群众来访、“12388”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好信访举报秩序。
提高正名精准度。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制定印发《“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及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提供行动指南。建立“周调度、月计划、季通报”工作机制,召开视频调度会,有序推进全州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开展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开展联合审查,对办结结果、澄清方式、风险等级等进行审核预判,对通过审核的及时开展澄清;针对每一件拟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具体分析被反映的问题内容、问题性质、举报产生的影响、澄清效果的预判等情况,灵活把握澄清正名工作的方式和范围,制定精准的澄清工作方案和回访方案,让每一件澄清正名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部门联动效。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和各承办室、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宣传等部门形成合力,召开推进会、专题研判会,横向联动,开展好州级的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和监督审查室帮助指导五个县市认真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发挥各自优势,纵向贯通,呈现出各自的“辨识度”。加强与被澄清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公安等政法部门的联动,在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反馈澄清正名情况、联合调查诬告陷害行为等工作方面取得支持和配合,形成全方位协同联动合力。2023年4月以来,州纪委监委积极与信访局对接梳理查找工作中涉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监督事项及措施,综合运用常规检查、督导检查、“点穴式”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发现职能部门存在问题29个、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件、批评教育及处理14人,推动问题整改29个、完善制度17个。
延伸教育影响力。德宏州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澄清工作始终,注意听取澄清对象思想认识及表态,向其讲清信访举报的相关知识、政策法规依据,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提醒澄清对象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讲清情况和个人认识,以消除误解、增进团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为防止“一澄了之”,州纪委监委对澄清正名对象以及其单位或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截至目前,共开展澄清正名回访51人次。
提升全局推动性。德宏州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工作与重复举报治理及委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将三个工作进行有效比对,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的同时,也切实推动解决失实检举控告背后的群众合理诉求。同时,结合全州实际对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行为协作配合工作进行了细化,对瑞丽市一件诬告陷害检举控告进行了查办,实现了查处诬告陷害工作的“零突破”。
截至目前,全州共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85人7个单位组织卸下了被举报的包袱、解开了受影响的心结,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韩海林 张东妮 童玻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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