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近几次的水质监测情况如何?”
“相关的责任人是否履职尽责到位?有没有定期开展工作?”
这是近日,宜良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时的一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生态就是保护发展“聚宝盆”。今年以来,宜良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小切口”撬动、清单化管理,紧盯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良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着眼于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年初“列账”、日常“督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压实责任构建监督“闭环链”,深入实地对整改进度、质效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镇和职能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查摆问题,压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见效清零,推动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该县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增强监督力量,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协作模式,并因时分类探索“室组”联动、“组组”协同等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共同推进形成合力。在“室组地”的聚群作战上,同步融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专业执法力量,通过通报情况、派员参与、问题会商、督促整改等方式,定向、定期、定点联合开展常态化监督,持续强化衔接协作。同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点多、线长、面广的监督难点,将监督对象划为“三大片区”,组建片区监督检查组,通过“蹲点式”监督、“逐帧回看”生态保护情况,发现问题6个,有效破解责任分散、监管不力的难题,贯通协同织好监督“一张网”。据悉,中央第八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宜良县共计收到交办投诉件39件,截至2023年10月25日,已办结35件,办结率92.23%。
“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思想差距和工作差距一起找,政治问题和环境问题一起查,尤其是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实现‘两个生态’一抓到底、一体修复,带动全县政治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宜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易盛芳 陈正良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105/125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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