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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审理”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看了审理室反馈的问题清单后,才发现我们自办案件中还存在这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日前,沁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收到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出具的协审意见时不禁感叹道。

  为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驻在部门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秉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原则,探索建立“案件协审”工作机制,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驻在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进把控,严格审核把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切实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该市纪委监委下发《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协审工作制度》,细化了协审目的、依据、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内容,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由案件审理室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综合分析,提出协审意见后,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对整改完成案件进行复盘核查,形成“初审—协审—反馈—整改—复核”闭环。

  “基层查办案件质量参差不齐,我们对全市所有案件进行全覆盖审核,特别是案情较为复杂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和管理文书等重点方面及时提供指导意见,主动参与会商、督促补正,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抽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动态监管案件质量;同步开设审理培训课堂,针对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开展研讨交流,撰写业务指导文章,同时选编上级权威观点,定期制作《业务学习参考》,通过以审促学、以学促干,推动每一起案件程序更规范、质量更过硬。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协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以审代训、审评同步、个案指导等方式,从严从实把好案件质量‘出口关’,促进基层办案质量能力‘双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焦扬 赵珊珊)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20f1a39c87714a4b8e5626fb699d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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