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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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12/29/content_9121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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