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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乡案县审”助力基层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该乡镇办理的这起案件,证据调取不充分,定性量纪不准确,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时整改……”近日,兰州市永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案件审理会上指出某乡镇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县审”,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全面起底,找问题、提对策、压责任、促整改,逐一开出“补证清单”,助力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针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力量薄弱、经验不足、文书不规范、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等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走访调研、学习经验、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方式,找准病因、靶向施治,研究制定出台《“乡案县审”办案工作流程手册》,明确定性量纪标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县纪委监委结合乡镇纪委办案实际,对工作方案、审理报告、审理阅卷笔录等63个文书进行规范,制作5项工作流程图,明确权限、规范程序。将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5个片区,由审理室3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指导1-2个片区,切实保障基层案件审查质量。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制定“形式审核”制度,现场答疑、现场纠错、现场讨论,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乡镇纪委,督促乡镇纪委及时补充完善后移送审理。在审核过程中,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手把手对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指出问题,详细讲解,让乡镇纪检干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熟悉办案程序、定性、处分等内容,提升办案能力。

  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带学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常态化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办理“乡案县审”案件61件,发现问题370多处,向乡镇纪委下发《“乡案县审”审核意见表》61份。

  “‘乡案县审’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查审不分、定性不准、办人情案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吴发贤 编辑 达小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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